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嘉兴至绍兴跨江公路通道嘉绍大桥斜拉索专项检测(以下称“本项目”)已由项目业主“浙江嘉绍跨江大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列入年度计划,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业主为浙江嘉绍跨江大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b.sx.gov.cn/)、浙江嘉绍跨江大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jjsdq.net/cn/zindex.php)。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嘉兴至绍兴跨江公路通道起自嘉兴(秀洲),接常熟经苏州至嘉兴高速公路,于黄湾跨钱塘江,止于绍兴沽渚,接杭甬和上三高速公路,全长69.462公里,其中嘉绍大桥北起海宁尖山围垦区,跨钱塘江水域,至上虞九六围垦区全长10.137公里;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嘉绍大桥由主航道桥、北副航道桥、水中区引桥及陆地区引桥组成,其中主航道桥为独柱型六塔斜拉桥,四索面分离钢箱梁形式。
根据浙江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文件《关于开展吊索吊杆类桥梁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浙公运〔2021〕52号)要求,检测结果将于2021年7月31日前上报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因时间紧、任务重,故嘉绍跨江大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接到通知后立即启动嘉绍大桥全桥斜拉索检测的招标工作。
2.2 标段划分及服务期
本次斜拉索检测招标设1个标段,即:第ZXJC-1标段。
第ZXJC-1主要工作内容为:对嘉绍大桥全桥576根斜拉索索力及锚头锚具三分之一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本次招标金额约100万元。
服务期:1.5个月(其中:7月20日前完成索力检测工作,并于7月30日前出具索力检测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须包含索力检测参数),同时具有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CMA)证书(须包含索力检测参数)(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检测资质的,视为该法人具有相应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专项检测设备、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24日至2021年5月28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到杭州江干区江锦路159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8楼报名或远程报名(投标人将上述资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619124106@qq.com,发送后联系招标代理进行确认,确认后将上述报名盖章资料邮寄至杭州江干区江锦路159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8楼,报名时间以报名盖章资料收到时间为准。
4.2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元,投标人在报名时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需要踏勘现场的,可联系郭工(0575-81275820)。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2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浙江嘉绍跨江大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应急养护管理中心三楼开标室(浙江省绍兴上虞区沥海闸前大道1号) 。
5.3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未按要求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b.sx.gov.cn/)、浙江嘉绍跨江大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jjsdq.net/cn/zindex.ph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嘉绍跨江大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绍兴上虞区沥海闸前大道1号
邮政编码:312366
联系人: 郭工
电话:0575-81275820
招标代理:杭州启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城厢街道东湘商务楼e8信息文创园
联系人:高工
电话:15968806182、0571-83692092
浙江嘉绍跨江大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五月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 |
检测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第ZXJC-1标段 |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须包含索力检测参数),同时具有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CMA)证书(须包含索力检测参数)(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检测资质的,视为该法人具有相应资质)。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要求 |
第ZXJC-1标段 |
2015年1月1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独立承担过1座拉吊索类桥梁检测、监测及荷载试验(须包含索力检测或监测项目)项目业绩。 |
注:1.业绩证明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上述资料中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如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中未注明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的检测内容,投标人还应提供经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质量监督部门或发包人)确认的有关数据信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1.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试验检测工程师(桥梁专业)资格证书。 2.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拉吊索类桥梁检测、监测及荷载试验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 |
桥梁检测 工程师 |
2 |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试验检测工程师(桥梁专业)资格证书。 |
注:1.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招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
2.项目负责人及桥梁检测工程师须附有效身份证清晰可辨的复印件(正反面复印)、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清晰可辨的复印件、试验检测工程师(桥梁专业)资格证书证书清晰可辨的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还应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或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质量监督部门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中应体现人员的姓名、任职和业绩内容,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信誉要求 |
第ZXJC-1标段 |
1、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1.4.4项的情形; 2、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招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