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嘉绍大桥健康监测系统提升改造项目(以下称“本项目”)已由业主“浙江嘉绍跨江大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列入年度计划,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浙江嘉绍跨江大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浙江嘉绍跨江大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jjsdq.net/cn/zindex.php)。
2.1嘉兴至绍兴跨江公路通道起自嘉兴(秀洲),接常熟经苏州至嘉兴高速公路,于黄湾跨钱塘江,止于绍兴沽渚,接杭甬和上三高速公路,全长69.462公里,其中嘉绍大桥北起海宁尖山围垦区,跨钱塘江水域,至上虞九六围垦区全长10.137公里;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嘉绍大桥由主航道桥、北副航道桥、水中区引桥及陆地区引桥组成,其中主航道桥为独柱型六塔斜拉桥,四索面分离钢箱梁形式。
2.2 本次嘉绍大桥健康监测系统提升改造项目招标设1个标段,本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新增测点50处、新增和更换传感器设备和采集设备等共计156个;(2)软件接口开发、实现与公司信息数据中心及省部平台的融合互通;以及为完成上述工作内容所需的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软件开发、调试、试运行及运营维护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
本次招标的嘉绍大桥健康监测系统提升改造项目总投资约260万元。
计划工期2.5个月,试运行期1个月,缺陷责任期(即质保期)12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本身或内设检测机构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工程试验检测等级证书);或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请于2021年8月25日17时00分前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证书(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工程试验检测)复印件(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附联系人电话)、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的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619124106@qq.com进行远程报名,发送后联系15397137990(徐工)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将上述报名资料邮寄至杭州江干区江锦路159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7楼,报名时间以报名资料(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4.2 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元,投标人在报名时缴纳。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8月3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浙江嘉绍跨江大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应急养护管理中心三楼开标室(浙江省绍兴上虞区沥海闸前大道1号)。
5.3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未按要求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浙江嘉绍跨江大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jjsdq.net/cn/zindex.php)上发布。
招标人:浙江嘉绍跨江大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绍兴上虞区沥海闸前大道1号
邮政编码:312366
联系人: 郭工
电话:0575-89285310
招标代理:杭州启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城厢街道东湘商务楼e8信息文创园
联系人:徐工
电话:15397137990、0571-83692092
浙江嘉绍跨江大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 段 |
资质等级要求 |
/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本身或内设检测机构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工程试验检测等级证书);或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 段 |
财 务 要 求 |
/ |
承诺提供不少于25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采用财务能力承诺书)。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 段 |
业 绩 要 求 |
/ |
自2016年7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独立完成过1座主跨跨径在150m及以上的斜拉(或悬索)桥结构健康(安全)监测建设项目(或系统升级(扩建)项目)。 |
注:1、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合同协议书未体现主跨跨径、主要工作内容的,还需另附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签订的业绩合同均不予认可。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 段 |
信 誉 要 求 |
/ |
1. 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 自2018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
注: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评标结束后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时间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自证或外证材料。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1.具有 交通类相关专业 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2018年7月 1 日以来,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
技术负责人 |
1 |
具有 交通类相关专业 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注:拟委任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时间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自证或外证材料,投标人应如实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