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2020年4月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到大桥公司召开巡察反馈会
2020年4月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到大桥公司召开巡察反馈会

发布时间:202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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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日上午,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大桥公司党委意见反馈会在大桥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市委巡察办主任陈可,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章剑谷,市国资委副书记、副主任范光明,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副组长胡云欣等领导出席会议。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永春主持会议并表态发言。公司党委班子成员,市委第一巡察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2月10日召开了大桥公司巡察动员会,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大桥公司党委进行全面巡察。反馈会上,章剑谷代表巡察组全面反馈了巡察意见,客观指出了大桥公司党委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提出了整改意见。

陈可要求,大桥公司党委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感。要压实整改责任,坚持在真整真改上持续发力。要深化成果运用,做深做细做实“后半篇文章”。

张永春代表公司党委表态,一要提高政治站位,以最坚决的态度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大桥公司党委要切实扛起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于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全力以赴抓好整改。二要聚焦问题短板,以最有力的措施落实整改工作方案。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等整改工作制度,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三要坚持求真务实,以最实际的成效落实整改成果转化。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强化队伍建设管理、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公司法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结合起来,以整改落实推进公司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互促双提升,在推进全市融杭联甬接沪战略中发挥强有力的高速交通引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