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知大道,必先为史”。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浙江组工”推出一周党史大事栏目,每周一上线,聚焦和回放百年党史上发生在这一周的重要事件。今天推出第三十八期,“浙小组”带你了解衙前农民运动始末。
衙前农民运动 1921年4月,中共早期党员沈定一从上海回到家乡萧山县衙前村,开始实施其“中国的社会革命,应该特别注意农民运动”的革命实践。回乡后,他即从办教育入手,一面筹办衙前农村小学,一面通过访贫问苦和社会调查、民间演讲等形式,向农民宣传革命道理。经过4个多月的思想发动和紧张筹备,9月27日,衙前及附近村子的农民在衙前东岳庙集会,宣告成立衙前农民协会,发布了经全村农民议决的《衙前农民协会宣言》和《衙前农民协会章程》,提出了世界的土地应该归农民使用,由农民所组织的团体保管分配的革命主张。 衙前农民协会的成立,推动了萧(山)绍(兴)各地农民运动的全面发展。在短短两个多月里,萧山、绍兴、上虞等县共有82个村建立了农民协会。11月24日,衙前农民协会联合会成立,并作出了“三折还租”、改大斗为公斗、反对交预租等规定,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拥护。各地的减租斗争迅速展开。萧绍及周围地区农民的斗争,使地主阶级惊恐不安。12月18日,反动当局派出全副武装的官兵包围了正在衙前东岳庙开会的农民协会联合会会场,逮捕了在场的农协委员,搜缴了农协委员名册。12月27日,农协主要领导人李成虎被捕,并于次年1月被迫害致死。衙前农民运动惨遭镇压。 衙前农民运动是中国共产党成立后领导的第一次有组织有纲领的农民运动,被称为“全国农民运动的历史上最先发轫者”。这次农民运动虽然时间不长,但它揭开了中国现代农民革命斗争的序幕,显示了农民群众潜在的伟大力量。 党史上,本周还有哪些大事?一起来看看! 9月27日 1955年9月27日,根据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的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及授予有功人员勋章典礼在北京隆重举行。朱德、彭德怀、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被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同日,国务院举行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将官军衔典礼。10月1日,全军开始佩带军衔肩章、符号。人民解放军实行薪金制、军衔制、义务兵役制三大制度,对于克服单纯志愿兵役制度的某些不利因素,保证全军高度集中统一和提高工作效益,推进军队正规化、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9月28日 1929年9月28日,中共中央向红四军前委发了指示信。这封信是陈毅根据周恩来的谈话和中央会议的精神起草并经周恩来审定的。指示信详细分析了当前国民党军阀混战的形势,根据红四军和各地红军战争的经验,指出了红军的根本任务和前途,强调中国革命是先有农村红军,后有城市政权;肯定了毛泽东关于红军的行动策略和建设一支坚强的人民革命军队的正确主张。同时指出,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不要包办代替党领导下的其他组织机构的工作。指示信对红军和根据地的建设起了积极作用。 9月29日 1938年9月29日至11月6日,中国共产党在延安举行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毛泽东作题为《论新阶段》的政治报告和会议总结。会议通过《中共扩大的六中全会政治决议案》。会议确定党在抗日战争战略相持阶段的基本方针和任务,重申了必须独立自主地领导人民进行抗战。会议基本上纠正王明的右倾错误,进一步确立了毛泽东在全党的领导地位;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和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的原则,提出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命题。这次会议统一了全党的步调,为实现党对抗日战争的领导进行了全面的战略规划,推动了各项工作的迅速发展。 9月30日 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规定,将9月30日设立为烈士纪念日。每年9月30日国家举行纪念烈士活动。2014年9月30日上午,习近平、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来到天安门广场,与首都各界代表一起,出席向人民英雄敬献花篮仪式。 10月1日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下午3时,首都30万军民齐集天安门广场,举行隆重的开国大典。毛泽东在天安门城楼上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今天成立了!”军乐团高奏《义勇军进行曲》,广场中央升起第一面五星红旗。毛泽东宣读中央人民政府公告之后,举行盛大的阅兵式。当天,全国已经解放的各大城市都举行了热烈的庆祝活动。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1949年10月1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的日子,每年10月1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 10月2日
1949年10月2日,苏联副外长葛罗米柯致电中国外长周恩来表示:苏联政府决定建立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外交关系,并派遣大使。同日,苏联宣布断绝与国民党政府的外交关系。3日,周恩来复电表示热忱欢迎,并互派大使。自1949年10月至1951年底,新中国先后与印度、缅甸、巴基斯坦、印度尼西亚、瑞典、丹麦、瑞士、列支敦士登、芬兰等多个国家建立外交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