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一周党史 | 千三壮士出天台 志愿力量势燎原
一周党史 | 千三壮士出天台 志愿力量势燎原

发布时间:202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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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欲知大道,必先为史”。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浙江组工”推出一周党史大事栏目,每周一上线,聚焦和回放百年党史上发生在这一周的重要事件。今天推出四十期,“浙小组”带你了解天台志愿兵团成立和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浙江省工作委员会成立始末。

 

组建天台志愿兵团

 

1939年7月下旬,中共浙江省委书记刘英在省第一次党代表大会上指出:“针对着敌人在定海、玉环、温岭的登陆与继续进攻沿海各地,我们全浙人民的紧急任务就在于协助政府和军队加紧动员民众参加军队作战……”

中共天台县委根据省委的指示精神并结合本地情况,正式成立天台县抗日志愿兵团,实行志愿应征,集体入营。

天台县委派出共产党员以“政工队员”的身份向乡保长们作宣传工作,建立“农民互助会”,帮助军属耕田种地,订出优待出征军人八项办法,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共产党员带头报名应征,使许多村出现了兄弟争服兵役、父子同时报名、独子自愿报名、知识分子投笔从戎的景象。仅用了一个多月时间,全县报名应征人员已达1714名,根据具体情况,最终实收入伍1353名。

1939年10月12日,《东南日报》第三版刊登了题为《天台志愿兵1700余人入伍》的报道,称其盛况“在全国各县中还是第一次见到”。台州党组织及时推广天台经验,温岭、黄岩等地也都出现了志愿兵团上前线的盛况。

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

浙江省工作委员会成立

 

1949年10月15日至18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浙江省首届代表会议在杭州召开。这次会议总结了浙江解放以来青年工作和初步建团工作经验,确定了今后一年的工作方针和任务,成立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浙江省工作委员会,谭启龙为书记,周力行为副书记。此后,浙江的共青团工作蓬勃展开,到2001年底,全省各县普遍建立青委会与团工委会。全省各地青年积极参加各行各业的建设,在剿匪反霸、土地改革等运动中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涌现了许多优秀分子,扩大了团员队伍,至1953年6月举行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浙江省第一次代表大会时,全省已拥有27 万名团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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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上,本周还有哪些大事?一起来看看!

10月11日

2003年10月11日至14日,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和“五个统筹”的思想,明确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和主要任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并决定提交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

10月12日

1937年11月12日,经中共中央同意,叶挺同志开始在武汉正式组建新四军军部。12月25日,新四军军部在汉口成立。1938年1月6日移至江西南昌。自1939年起,新四军军部确定10月12日为新四军成立纪念日

10月13日

1949年10月13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根据团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决议,为了组织和教育全国少年儿童,决定在全国各地建立少年儿童队。中国少年儿童队的章程表明了建队的目的、入队的要求、作风要求、活动要求和组织形式。1953年6月,中国少年儿童队改名为中国少年先锋队。

10月14日

2004年10月14日新华社讯,中共中央、国务院最近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意见》强调,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把他们培养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对于全面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确保我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始终立于不败之地,确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

10月15

2010年10月15日至18日,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决定增补习近平为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2011年3月1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10月16

2015年10月16日,习近平主席在2015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上指出:“当前,中国人民正在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就是要实现人民幸福。尽管中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但中国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缩小城乡和区域发展差距依然是我们面临的重大挑战。全面小康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小康,不能出现有人掉队。未来5年,我们将使中国现有标准下7000多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这是中国落实2015年后发展议程的重要一步。”

10月17

 

1981年10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广开门路,搞活经济,解决城镇就业问题的若干规定》。《规定》指出,城镇青年就业是国民经济中的一个重大问题;今后在调整产业结构的同时,必须着重开辟在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中的就业渠道;努力办好城镇集体所有制经济,大力提倡和指导待业青年组织起来,在集体经济单位就业;按照国民经济的需要适当发展城镇劳动者个体经济,增加自谋职业的渠道;要采取积极态度,坚决地迅速地改变那些歧视、限制、打击、并吞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的政策措施,代之以引导、鼓励、促进、扶持的政策措施。